项目概况
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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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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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本项目共分四包,服务内容均为对2024年西青区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补办出让、已出让土地补缴地价款等各类出让地价评估及土地管理相关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2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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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本项目共分四包,服务内容均为对2024年西青区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补办出让、已出让土地补缴地价款等各类出让地价评估及土地管理相关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3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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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本项目共分四包,服务内容均为对2024年西青区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补办出让、已出让土地补缴地价款等各类出让地价评估及土地管理相关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4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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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本项目共分四包,服务内容均为对2024年西青区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划拨补办出让、已出让土地补缴地价款等各类出让地价评估及土地管理相关评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具体工作量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项目为准。(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备案要求的评估机构,具备省级或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情况函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7日到
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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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联系方式: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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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402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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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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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2024年西青区出让地价评估工作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